白癜风治愈的方法曾都判决首例醉驾摩托车案
本报讯 徐*国、通讯员曾兴庭报道:日前,曾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摩托车醉驾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12日晚,被告人刘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由氵厥水一桥往白云河闸坝方向行驶。20时30分许,当车行至曾都区国税局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走的蔡某相擦,致使蔡某腹部闭合性损伤、左侧腰部挫伤、颈部损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蔡某需休息60日。随州市中心医院检验: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87mg/L。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被告人刘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四大队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饮酒后无证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行车,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另查明,案发后刘某的亲属与被害人蔡某就赔偿问题已和解,刘某亲属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已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