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吴松,分别收到来自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感谢信》和《贺信》。
吴松撰写的《张某诉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性信息的认定标准及其引发的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一文,被《人民法院案例选》年第4辑刊用。
《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法院系统最早的以总结办案规则统一法律适用为宗旨,以对新颖性、典型性生效裁判价值发掘分析为主要载体的案例连续出版物,自年创刊以来一直受到法律界内外的欢迎。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感谢信》中,评价此案例分析思路清晰、适用法律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格式规范,对办理类似案件具有参考价值,感谢沈阳中院对作者的培养和支持;在《贺信》中,称赞此案例体现了吴松副庭长对案件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对案件裁判规则的探求是其精心办案和勤奋工作的结果。
近年来,沈阳法院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通过优质的“司法产品”提升审判质效,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同时,为更好地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沈阳法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强化司法研究能力培养,将司法调研工作紧密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精准设置调研选题,鼓励干警紧盯现实工作需要和群众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