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刘艳通讯员张林雄卢小静)“虎”力全开,厦门营商环境再“刷新”、再优化!虎年新春,厦门处处洋溢着虎虎生风的气象,充盈着虎气冲天的干劲,营商环境政策“大礼包”更是让厦门“如虎添翼”——《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于昨日起施行,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企业、专家纷纷点赞叫好。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场“大考”和城市间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下好营商环境的“先手棋”,就下活了经济发展“全盘棋”。作为全国营商环境领域的“优等生”,厦门不断发力,动作不断,市委市政府把“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内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举措,以更优质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承载更高层级、更高能级、更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施行,是厦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厦门积极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有力抓手,将营造更优的法治生态、创新生态、人才生态,塑造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营商环境新优势,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厦门这片沃土上竞相成长。
昨日,记者采访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概况
目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原则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数字赋能为牵引,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对标国际高标准、高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内容
《条例》共有1.6万字,分为9章89条。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和规范监管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厦门营商环境“成绩单”
放在全国坐标中,可以清晰地认识厦门营商环境的“实力”:
●在全国80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评价中,厦门18个指标全部获评“全国标杆”,14个指标进入全国前十。
市场活力的涌动,是营商环境优化的直观表现。厦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有效应对了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的冲击,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年全年,厦门新增各类商事主体14.6万户,同比增长10.5%。厦门企业活跃度和成长性居全省前列。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条例》突破了一些“门槛”和“天花板”,在借鉴目前已出台的地方营商环境条例基础上,博采众长,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出台全国首创(人无我有)条款、全国领先(人有我优)条款21项,以及省内领先条款若干项。制度创新的每一点突破,都直面企业